Tuesday, October 31, 2006

荒凉、孤寂与破坏•Beijing


在一个午间的会议室里,每个人都被要求发言,每个人都被要求产生意见;而刚好每个人都同样拥有一个议题。于是会议室在几个人的畅所欲言后,演变成了一个激烈纷扰的会场。我原来也是积极发言的人,却在看似永无结论的讨论中静了下来,开始在自己的小本子上无意识地涂鸦。

忽然我想到昨天才在网路报章上读到的一篇文章,是一篇专栏文字,剖析加入慈善机构并不一定比待在竞争激烈的大企业中来得容易。作者文采幽默深刻,特别针对一些面对“青年危机”的金融界精英动辄表示出于对职场的厌恶,而放下狠话辞职到慈善机构去一展雄心与爱心的态度,解释了慈善机构里更会因为每个人都是理想主义者,也都特别坚持自己的理想,更容易出现为达目的而在背后趁人不备捅人一刀的行为。这也是英国电信公司BT主席Sir Christopher Bland口中所谓的,一个团体的目标或动机越高尚,其出现的诽谤、暗斗与欺诈就越多。

动机高尚,原来是手段卑劣的源头。坐在满满一桌子都是人的会议室里,我看着每个发言的人,回想着之前我发表的言论,有哪一个不是为了自己心目中理想杂志而在争论着呢?问题是,我们毕竟没有相同的背景,美学观点也不一致,也就造成了理想线路的不平行。与理想线路不平行的人们一起腿绑着腿朝一个预设了但方向未明的地方走去,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被绊倒了;下一个转弯又不竟怀疑,是我之前设计了一个陷阱,让离我理想最远的人掉了下去。

就这样,在分贝最高的空间里,我感受到了一种像是在荒郊野外看见一栋高价别墅在黄昏阳光下,体现出来的荒凉、孤寂与破坏。也许说这三个形容词都太做作了一点,也太刻意而为之了,只是人们不是常常会慨叹吗,在最吵嚷的地方最寂寞?在最靠近的时候最遥远?我在这个空间的人群里,找到信仰接近的人,也发现品味迥异的人;只是我们的讨论让原来就不是太努力于与想法不接近的人打交道的我,在会议的第55分钟就尽显疲态。

难怪当我兴致勃勃地告诉目前正在海牙念硕士的大学同学说,我自觉自己是个当业务的料时,她只冷冷地抛来了这么一句话:“你不行的,因为你看到穿衣服没品味的客户,你的脸会马上黑了起来。”

坐在冷气一点也不冷的会议室里,我的灵魂似乎早已游移到和投契的朋友们共游长城脚下公社的那天。我们这么轻易就一起喜欢上了隈研吾的“竹屋”,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许浅薄,然而我们因为一个未曾谋面的日本人而靠得很近,在荒凉、孤寂的长城脚下,我们却不寂寞。

Wednesday, October 18, 2006

记忆盒子• Taipei


朋友从新加坡给我带回来最新一期英国版《Vogue》,以夏日假期为主题,里头提到了所有旅人都熟悉的行李。我看着里头提到的各个不同品牌的新款行李箱,几乎就感受到旅行的乐趣了。加了一块布包裹住的Globe-Trotter象牙白Safari系列、Prada紫色印花复古皮箱、Tumi多格袋尼龙手拉行李、Pual Smith彩色线条Tote、Longchamp折叠尼龙袋等等,都让人对不同形式的旅途,有了新的想象。

只是关乎时髦的想象归想象,我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读着杂志、转着手上的圆珠笔,心里担心的是今年提早把年假与旅费用完的自己,要如何度过没有假日、没有机会拎着适切行李箱抵达机场的未来几个月。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的脑袋迟缓地开始从记忆最深处提炼出所有愉快不愉快的旅行记忆。也不需要数码相片的帮助,也不必重读自己的旅行手札,我曾经因为对未知的好奇而走上的那些路程,如东京,如伦敦,如巴黎,如威尼斯,如罗马,如柏林,如台北,便好像走马灯般在我近视日益加深的眼前旋转,让我知道在每一个旅程中留下来的细微感受,似乎并没有真的弃我这个妥协于中产生活的旅者而去。

妥协,是我看待中产生活的犬儒态度;可是在最近一次旅行台北,我才知道并非每个人都那么矛盾——一方面为自己可以住Boutique Hotel和搭商务舱出国而沾沾自喜;另一方面又很担心自己会慢慢变成Edmund White笔下那个年轻时愤世嫉俗的嬉皮而年长后就变成一个无聊的贵妇(他说的是城市,但套用在人身上又何尝不是鲜明?)我和新识的两个朋友与多年老友坐在有道石门开关的小酒馆,会在台上骂脏话的台湾摇滚乐手就坐在我们隔桌,音乐开得不太响,但座位的设计巧妙让一桌四人既可同时聊天;又能让两个相邻而坐的人有讲悄悄话的机会。我和会说流畅中文的加拿大友人谈起无聊的中产生活,他问我那到底怎么样的生活才不无聊?富豪?三餐不继的无业游民?还是不断唱着流浪者之歌的吉普赛人?

以上皆非。却也正因为以上皆非,我们选择中产生活显得那么妥协——没有更好、更有趣的了,因此我们选择一个比较为大众认可的、比较容易完成的,再从里头寻找一点点小小的快乐,来说服自己,其实生活没有那么糟。也因为这样,我们迫切需要旅行,在陌生的城市中伪装成纨绔的晃游者,搜集不同的细节,装箱打包,以成记忆。那么就算没有假日的夏天,也有少许安慰。

纽约的滋味•NYC


很多人以为我来纽约是为工作,其实不是。套一句台湾朋友的用语,我是来纽约休假的。既为休假,自然悠悠闲闲地过日子。因为这一次的休假长达14天,住的又是阿姨的家,没有所谓旅行成本的顾虑,每天醒来后便佐以一杯咖啡,来计划接下来的一天要在纽约的那一个“部落”度过,如此就算一天只到一个地方,14天下来也可走过14个地方。

我当然没有每天都出访纽约,有时候因为前一个晚上去看一出音乐剧看得晚了,第2天便是说什么也爬不起来;睡醒后天色已晚,又刮起北风,就更是没有勇气走出门口受尽冷风吹,便在室内摇着脚看电视,心得是:美国人极重视牙齿的美白整齐,直接销售的广告都在劝告人们,就算天生没有一口美丽的牙齿,后天的努力也绝对可以挽回劣势。无聊的我回头想想,几天下来我在电视上、地铁上、百货公司里看到的,只有一个状似外地人的白种男子缺了颗犬牙,不像台湾或是马来西亚的小明星们,就算明知自己上电视总是要对着镜头张嘴说话,也对自己一口黄掉的牙齿不瞅不睬。

无聊的我继续揣想:纽约被匿称为“大苹果”,每个人都想咬上一口,来到这里自然牙齿要好,才会尝到纽约的滋味。

从纽约大都会美术馆(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搭出租车到Rockefeller Center后方小巷子去,出租车司机听我用了“junction”一字,忽然被挑起记忆。他说自己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听人用这个字眼,美国人都惯用“crossroad”,原来落脚纽约26年的他来自加勒比海一个前英属小岛──他当然记得自己家乡的名字,可说真的,我对世界的认识有限,问了两次还记不下来他说那小岛一长串的名字。问他是否喜欢纽约,他顿了顿才说纽约有纽约的好,其中一个就是他可能在纽约的一天之中,遇上50个国家的人,有的住在这,有的是过客。

片刻之后,司机在第五大道和西48街的交接口停下,热心地指着右边路口的方向。从袋子里拿出我在百老汇音乐剧中心询问处拿来的一张双面地图,走下去,原来大苹果的滋味五味杂陈,说14天尝得完,不竟太过嚣张。

Sunday, October 15, 2006

下午三点•Beijing

下午三点,坐在电脑前,很快就进入了太虚幻境。之前有朋友向我解释打坐之美,说在临睡前让脑子清空,什么都不想地,非常超我的一种状态。我听着听着就觉得很像是自己每天中午午饭后瞌睡的状态,而往往在办公室里的下午三点也往往是我不自觉打坐的时候。

下午三点,为了驱走睡意,我走到Starbucks排队买一杯美式咖啡。市中心大型的购物广场里,Starbucks总是繁忙,而那些看起来明显严重人手不足的服务员也就按捺不住一种属于下午三点的烦躁。

我站在队伍里,看着下午三点还在喝着咖啡的人们,原来许多人都把Starbucks这座咖啡座当作从狭小办公室里延伸出来的座位。人们在交换名片,进行企划提案,讨论时局。下午三点钟的他们,和一直在大呵欠的我呈现出来的窝囊状态成一鲜明对比。

下午三点,公司里其他部门的同事已经扭开电视机在看俗辣的韩国偶像剧重播。消音的画面让人只好一面喝着咖啡一面追着字幕在看。有些人在另一角落争论事情,有些人用广东口音在讲电话,为没有声音的唯美电视剧配上不那么唯美的真实音效。

下午三点,我像一只游魂一样,人在座位上但心思却早已飘散在空间未名的世界里。用手支着头,我想象有人在下午三点的café里安静地抽一根烟,有人干脆就跑回家开了冷气蜷缩在床上睡了个午觉,也有人可能在网路上写一篇发生在下午三点的爱情小说,当然有更多的人一直在期待时间可以快转,好让下班的那一刻就在眼前。而我,就带着一个沉重的脑袋冥想下午三点。

下午三点,可能是一道任意门。像一个充满魔法的衣柜或是一面放在公寓宽敞楼梯间的镜子,在对的那一瞬间会打开,生活在我们这个时空的人们便可以走进去。只是去到哪里,就似乎有许多版本。纳尼亚传奇里的是一个远古时代,有智慧的万兽会开口说话;村上春树的男主角则似乎走到了一个和我们的世界都一样但更快乐、完满的地方。

下午三点,也许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符号,标示了太阳在一天中高挂空中的那个时刻。没有延伸的力量,只有无尽的缓慢的时钟在“滴答”响的声音。

我有时候不知道该希望下午三点赶快结束,或是永远不结束。

单车日记•Beijing


十几年前,我第一次到北京(天哪,我现在竟然用了10年以上的单位来叙述自己的经验)。那时我在北京宽敞的街道上,第一次见识到如海浪潮水般的脚踏车;可是现在的北京会骑脚踏车上班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身边的朋友谈论买车和养车之类话题的反而还比较多。

最近几年北京也因为车子越来越多,交通越来越混乱,空气也越来越浑浊。有一天晚上,加班的同事匆忙赶着末班地铁回家,我不解地问他,为什么不搭计程车回家,还可以向公司报账。结果他告诉我,选择搭乘大众交通工具的原因是为了减少一台在路上奔跑的车子,以舒缓北京已经够纠缠不清的交通乱源。我一时语塞,因为平时我总是抱怨北京的交通,便堂而皇之地拿这个当作我搭计程车的理由,却没想到,为了自我的一时舒适,我也同样成为北京交通混乱的祸源之一。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同事的启发,我最近上英国各大报章网站看文章,竟也总是留意到有关地球温度持续上升的文章。这些文章不尽然是气候学家警告人类的硬性文章,还包括一些伦敦“绿色消费运动”的支持者发表的看法。这些被视为“有良知的消费者”,企图透过改变本身的生活方式,比如说从最简单的交通工具之选择开始,希望能为地球尽一点绵力。他们也许是以一种有风格的方式,像Meg Ryan在电影中那样骑脚踏车上班,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像我的同事那样,希望减低路上持续消耗地球石油的汽车数量。也有些人进一步反对飞行,认为搭飞机出差只为了开一个会,是没有意义兼且浪费地球能源的。

这些绿色消费者们,并不只是对变化无常的天气关心,也对道德贸易坚持。他们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显得十分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并不是因为他们唯恐被商家诈骗了金钱,而是更加留意价格、设计、材质之外的细节,如一件来自中国或印度或南美洲的衣物,是不是从剥削幼童的工厂里批发出来的。也因为这点坚持,他们并不介意为自己的消费多付出一点金钱,以确保自己的小孩身上的校服,并不是地球另一端一个失学孩童的“作品”。

读着这些文章,我想起自己在北京一个小巷子里看到停在路旁的一台老旧脚踏车。发展中国家与发展国家,似乎总有对立的矛盾:当北京人开始放弃脚踏车,走上了人人向往的舒适生活中;西方的城市人反倒开始在城市中骑上脚踏车,在车龙中把自己的理想主义穿梭成一条线。

想深一层,其实说穿了,一切都与价值观有关:亚洲人重视财富带来舒适的优越性;而富裕的西方人则厌倦了他们浪费资源的同伴们的行为,开始准备起义。我在酷热的北京城里,尴尬地想起了多年前,当环保分子谴责马来西亚大肆开发雨林,破坏了全球生态;而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则不以为然地表示,西方富国本身在剥削完地球资源后,反倒回过头来要求第三世界国家保护世界。如果没有当年势必要经历环保阵痛的经济改革,我们也许还是一个无法与世界接轨的落后国家,到时候要不要骑脚踏车上班可能并不是我们能够拥有的奢侈,因为我们其实并没有选择。只是现在我们拥有了选择,我们准备好要改变了吗?

Friday, October 13, 2006

晕眩•London


回到伦敦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不尽的晕眩感。一切都像是在泰晤士河畔Tate Modern看到的巨型艺术制作《The Weather Project》──来自丹麦的艺术家Olafur Eliasoon,将无数绽放单色光源的灯管并列成半颗黄色球体倒挂在天花板上,并以无数玻璃镜片遮蔽了Tate Modern Turbine Hall原来的天花板,组成一大片可以倒映影象的天幕,这使得从一定距离观之,整幅景画就像在黄昏浓雾中的太阳。然而一仰头,便会发现自己弱小的身躯已经反射在天花板的镜片上,那么错置,那么让人昏头转向,使自己不得不问,到底,哪里才是真实?

13个半小时的长途飞行加上8个小时的时差让我的身体受尽折磨。每隔两天的晚上,我睁着眼睛躺在陌生的床上无法入眠,至到凌晨约4、5点才鸣着轰轰的打鼾声昏昏睡去,第2天却又在约莫早上10点精神爽利地醒来,不断出门、不断旧地重游、不断觉得整个时空都像个超现实世界。

因为睡眠时间大幅缩短,我在伦敦的一天其实是别人的两天,就像倒映在天花板玻璃镜上的黄色球体,那是一个乘以2的世界;可是那个世界中有一半是假象,我所体验的伦敦又有一半是混杂或甜美或苦涩记忆的真实。天气的关系,我开始在圣诞节这天感冒,透过带有病菌的身体旅行,整个伦敦的重游经验更像是一场梦般,一切都不再是从前我所认识的一切,却又都是,扑朔迷离得来又有一点点感人。

当我和另两个朋友走进Soho一家超过百年历史的法式糕饼店,Maison Bertaux时,一名年轻的克罗地亚店员,Mento,竟还记得我。我推门走进那家漆上淡鹅黄色的小蛋糕店时,他正站在门边的展示柜前整理一位客人的点餐。我看着他,心里想着,好久不见;当他抬起眼看见我时,因为知道已经很久没见过我了,便扬起声问我哪里去了。

8个月,我已经离开8个月了,而伦敦至少尚有一名陌生人记得我的脸。同样曾在伦敦待过一段日子的朋友问我关于伦敦,我告诉他我在Maison Bertaux的奇遇。他传回来的简讯告诉我,至少还有一部份的伦敦与我同在。

至少还有一部份的伦敦与我同在。因为当我离开伦敦时,我不再拥有我的伦敦──我在Old Street租来的公寓、我曾使用的IKEA家俱、我购买边缘设计师的服饰店、我的Tate会员身份、我的Vodafone电话号码,还有我的英国恋情。

我曾经那么害怕回来,因为唯恐记忆会抽痛现实的神经。回到一个不再属于自己的地方,那“不再”的事实让人有源自胃肠意欲作呕的恶心,而产生一种无法自持的晕眩感。我可以猜臆那晕眩感滚滚袭来的原因,只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感觉那晕眩,进而平衡之。

一名熟悉的陌生人片刻停止了我的晕眩感,他让我觉得自己回到了伦敦,释放了我不能放开自己已不再是伦敦居者、不再拥有伦敦的情结,因为至少还有一部份伦敦与我同在。他让我再一次想起伦敦是一座怎么样的城市,这样下一次我再回到伦敦,会更晓得以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来接受自己的旧地重游。

当然Maison Bertaux的帅气Mento只是短暂制止了我的晕眩感。我仍持续每隔两天的失眠;仍持续好不容易在晚上9点睡着却在凌晨3点钟爬起来洗澡;仍在地铁转乘的地下道有随时扶着墙喘一口气的心理需要。宛如Olafur Eliasson的作品一样,参观者可以透过躺在地面上看见镜中的自己感受人工大自然的经验,我不断有空隙检视自己在伦敦的过去与今天,甚至是我不在伦敦时的过去与今天。

在我缺席的8个月中,伦敦似乎微微有了改变。原本不为人知的小店如今客似云来。我坐在里面仿佛看见8个月前坐在里面不知如何面对个人人生的我;而我又从店里挂满镜子的反射里,看见当下的我──我清楚知道我,要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了吗?

伦敦冬天寒冷又干燥的风吹走了我皮肤最后一层水份,手指头又开始出现裂痕;而由于穿著高筒靴不断走路,脚后跟却开始长出一团软绵绵却终将磨破的水泡。我却毫不在意,神经末稍的痛楚在冰冷的空气中被降至零度,只要时间久一点,我知道伤口会被疗愈。就像Tate Modern里第4项受委托的大型Unilever系列艺术制作《The Weather Project》会随着展期的结束而拆卸。

就这样在一个充满晕眩感的旅行中,我感受到时间的消亡感──一切都会过去的,过去了就会没事了。虽然有时我在没事的现实中总是会分不出是过去的痛楚比较真实,还是当下的。

但只要晕眩会随着旅行的结束而结束,就好。

在璀璨灯光下•Shanghai


我捧着一杯香槟走在饭店酒会大厅的璀璨灯光下,身边的宾客们聚拢在一起说说笑笑,我偶尔加入他们;偶尔因见到其它朋友而走开。在璀璨灯光的催眠下,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成为这个华美舞会的一份子,自在游走穿梭于争艳斗丽的衣香鬓影间。等到我从舞会走出来,在酒店大堂等着酒店服务生把我的车子开来时,惶惶间我才意识到,其实我从来都不属于这里。

在过去两年里,我因为工作关系而得以进入无数个好玩的、漂亮的、沉闷的、一票难求的、自我重复的舞会中。为了这些场合,我卸下了自己在伦敦街头学来的前卫设计师混杂波西米亚衣着风格,换上了一袭又一袭进口绫罗绸缎裁制的小礼服;我的发型也从两年前在伦敦红极一时的不对称剪法;留成了枯燥乏味的齐肩黑发,偶尔因为打理不顺而显得卷翘。

有时候一个人不小心进入了一个舞会而不认识任何人,就一个人站在角落拼命喝着香槟或红酒;有时候有些同样落单的宾客会走过来,和我聊起天来,如此一个晚上就在握手问过彼此名姓、住所、工作、职称之后,缓缓浪费掉,而自己还要安慰自己说,至少多认识了一个朋友——而这名朋友可能在下次见面时,也不太会想起彼此的名字。

有一次有个搞音乐的朋友出席了类似的场合,遇上了他就告诉我,当个杂志主编之类的工作还真不错,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来,喝着免费的饮料,和一大群人聊天,就是工作了。他不知道的是,在活动很密集的时期,赶场是媒体工作者最常做的是,而要以一套服饰在不同的场合都穿得合乎标准,也是一个功夫。要在不同的璀璨灯光下看起来并不摧残,又是另一种功力。有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出席这些场合的背后,不需要在办公室里彻夜赶稿;而是像富家女那样坐在美容院让专业受训的美容专才为我修指甲、上色。而外表,都不过是肤浅(虽然很重要)的其次,一个人站在一众宾客的欢畅笑声间,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才是最孤单的旅途——这个时候就会觉得旅行时候的一个人算得了什么呢?

在经常有机会看到五光十色美丽舞台的杂志社里工作,许多年轻人很容易就忘了自己,年轻好奇的心就被牵走了,以为世界就只有那幺大;以为阳光的热力就像ballroom里水晶灯投下的光线一样,璀璨有光芒。也因此在不管多么严格邀请的舞会上、不管那灯光多么璀璨、不管宾客有多么和善,我都要小心,不要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是一份子了。

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我们该往哪里去•Paris


2月的巴黎,黄昏,天冷。我和摄影师朋友等着交通灯由红转绿,他把我的数位相机拿了过去,站在街头随手就捕捉了巴黎街头即景。回来后,我一直把那些照片存在自己的电脑硬碟里,偶尔查找一些档案时便会看见,带着帽子、穿着风衣的法国男人左顾右盼,准备开步往自己要去的地方走去。

看着照片的时候,我会想起上个月在威尼斯Palazzo Grassi艺廊里看到的一场名为《Where are we going?》的展览,想起的不是展览内容,而是那展览的题目,我们何去何从,似乎说中了我们这个世代的困扰——在经历多年的游走后,我们到底想往哪里去?

认识多年的朋友到京都修读博士学位几年,我们昨天因为他转机到北京停留了一个礼拜而碰面了,却没有所谓的超现实之感,叹谓两个马来西亚人在2008年奥运主办城市见面了之类的话语,想来我们已经习惯不在自己的原生地和到处飘流的朋友见面。我之前人在香港一周,朋友从吉隆坡飞来和我会面,我们之前还开玩笑,唯恐两个人就算同住一间房间,却会好几天都碰不上面,因为两个人在香港的行程落差甚大:我得跟着香港人的办公时间工作;而朋友则像个夜行者,日出而息,日落而作,两人还得依靠酒店的门房来互通讯息。事实是我们当然还是见面了,一起看着香港无敌海景吃了饭,也到我们都喜爱、位于Soho区的“只限会员”酒吧喝了点小酒,我们谈起可能见不了面的揣想,也就笑了,因为彼此都知道,这不无可能。

我们这些人,可能好几年不见面,见面了也不问彼此好不好——不好的话,早就自行招认了,因此没说,自然不是不好。我们谈话的内容,总是围绕着自己的下一座城市,和旅行无关,而是到底我们接下来会到哪里生活、想到哪里生活。比如说自己其实才刚到北京六个月,朋友就会问我什么时候要走,走去哪里;在念博士的朋友可以在京都待到2008年,他也在盘算自己的下一站。这应该是因为我们长期在异地,长期没有安身立命的可能,才产生的问题。

然而我们背后更大的问题是,我们从来不认真考虑回家安定下来。

就像站在巴黎冬天街头的那名男人,他左顾右盼,也许心底很清楚自己的方向,也许只是到处闲晃,我和朋友们在人生中不同时期在不同机场奔赴不一样的前程时,心底牵挂的还是我们该当何去何从,不过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像我们的祖辈那样,到另一个异乡当第一代移民,那种辛苦不是我们有能耐承受的。我们的奔走,不知道是不是跟上了最近几年国际人爱玩“大风吹”互换城市生活的趋势;还是其实不过是为了逃离一个将我们边缘化的地方。也许我们的流离,不过是要透过逃离来边缘化我们己身的原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