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3, 2006
在璀璨灯光下•Shanghai
我捧着一杯香槟走在饭店酒会大厅的璀璨灯光下,身边的宾客们聚拢在一起说说笑笑,我偶尔加入他们;偶尔因见到其它朋友而走开。在璀璨灯光的催眠下,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成为这个华美舞会的一份子,自在游走穿梭于争艳斗丽的衣香鬓影间。等到我从舞会走出来,在酒店大堂等着酒店服务生把我的车子开来时,惶惶间我才意识到,其实我从来都不属于这里。
在过去两年里,我因为工作关系而得以进入无数个好玩的、漂亮的、沉闷的、一票难求的、自我重复的舞会中。为了这些场合,我卸下了自己在伦敦街头学来的前卫设计师混杂波西米亚衣着风格,换上了一袭又一袭进口绫罗绸缎裁制的小礼服;我的发型也从两年前在伦敦红极一时的不对称剪法;留成了枯燥乏味的齐肩黑发,偶尔因为打理不顺而显得卷翘。
有时候一个人不小心进入了一个舞会而不认识任何人,就一个人站在角落拼命喝着香槟或红酒;有时候有些同样落单的宾客会走过来,和我聊起天来,如此一个晚上就在握手问过彼此名姓、住所、工作、职称之后,缓缓浪费掉,而自己还要安慰自己说,至少多认识了一个朋友——而这名朋友可能在下次见面时,也不太会想起彼此的名字。
有一次有个搞音乐的朋友出席了类似的场合,遇上了他就告诉我,当个杂志主编之类的工作还真不错,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来,喝着免费的饮料,和一大群人聊天,就是工作了。他不知道的是,在活动很密集的时期,赶场是媒体工作者最常做的是,而要以一套服饰在不同的场合都穿得合乎标准,也是一个功夫。要在不同的璀璨灯光下看起来并不摧残,又是另一种功力。有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出席这些场合的背后,不需要在办公室里彻夜赶稿;而是像富家女那样坐在美容院让专业受训的美容专才为我修指甲、上色。而外表,都不过是肤浅(虽然很重要)的其次,一个人站在一众宾客的欢畅笑声间,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才是最孤单的旅途——这个时候就会觉得旅行时候的一个人算得了什么呢?
在经常有机会看到五光十色美丽舞台的杂志社里工作,许多年轻人很容易就忘了自己,年轻好奇的心就被牵走了,以为世界就只有那幺大;以为阳光的热力就像ballroom里水晶灯投下的光线一样,璀璨有光芒。也因此在不管多么严格邀请的舞会上、不管那灯光多么璀璨、不管宾客有多么和善,我都要小心,不要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是一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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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我是路过的.......
Hi, 好文采!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那么的真实却又略带着一点点的迷惘、无奈、璀璨、伤感.....
有时想不如就让它这样吧,也好,但内心却矛盾地又回头几遍再一次挣扎着说它不应该只有这样吧,应该还有更多的。
抱歉,我也开始乱了....祝你安好,以后会常路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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