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了伦敦。
在飞机上我还在想,隔了五年之后回到曾经熟悉不已的城市对开始喜欢把人生戏剧化的我会不会造成冲击。结果平静地就好像出差到巴黎一样——唯一安慰的是我不觉得回到久别的伦敦是件乏味的事。我当然免不了要和接待我超过一周的前室友Anastasia在去往Dover Street Market的路上讨论到对自己的无所谓态度的担心——人们看到面无表情的我总以为我觉得无聊,其实我是个对任何事物都不感兴趣的无聊人士。
晚上和Anastasia的朋友们一起吃饭,一桌四人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是不同学科的博士毕业生。她们轻而易举聊到艰涩的字眼,我只好假装自己有时差把脑袋放空并且不断幻想着下午看中的一双Pierre Hardy镶金边黑色天鹅绒系带高跟鞋。接着我们去一家不是爵士酒吧但名为“Jazz Bar”酒吧喝酒,认识一些新朋友,问我关于北京与奥运的一些事情,忽然我意识到其实人们不一定都对北京感兴趣或有所认识,毕竟那也只不过是一座得到越来越多国际关注的新兴城市。
然后我真的累了。不断走路让即便是穿着平底鞋的我趾头有酸楚感。还有就是我希望自己可以不要再无聊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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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there's always something about London isn't it?
thank you for the post, and the hoummus post - i thought i was the only emo-freak in this world. :)
KL is too sane.
Wi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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