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隆坡,从首尔搬到新加坡工作的Ellen提起自己换工作前的伦敦之旅,和我们仍住在那座城市的好朋友Anastasia和Hsin Yi——前者念完博士学位后留在学校教书和做研究,后者则从片场runner晋升为独立电影的制作人。她们说起了我两年前回到伦敦的状态,说我,变了。Ellen像说笑话那样告诉我,如果看到我在上海的冰箱还是只有听装可乐和汤力水,就会知道我还是和十几年前一样,没变。
在和侄女用iPad比赛Temple Run和Bubble Shoot的我,看着Ellen对我的小心维护,似乎对老朋友们来说,改变是不忠的,甚至是不道德的。看阿管的私人卫浴,说我“还是那个模样”,其实我们都知道,我,变,了。而且应该不只有我,我们,都,变,了。只不过还有些基调像坏习惯那样怎么也没法改变,也算“聊胜于无”的没变。
周末,窝在家中喝着Hendrick's Gin Tonic,听着Portishead,并且和十五年前一样热爱Prada。我曾经坐在朋友的机车上,在台北复兴北路路口等待红灯转绿的当下,语气坚定地告诉我那国语带有香港口音的朋友,有一天,当我长大,我一定会穿着Prada的高跟鞋走在这些大楼里,我的鞋跟将在大理石地板上敲出一阙凯歌。我的朋友转过头看进我的眼里很缓慢地说,我相信你,一定可以。他语气中的肯定添加了我信心的重量,虽然我还并不清楚,自己要如何做到,穿着Prada高跟鞋走在每周都上蜡的大理石地板上。
然后一晃眼,我在走完生命一半路程中完成了人生三个小小梦想。我怎么能说自己毫无改变呢?小时候没有意识到的是,在去往梦想的路上,我们或多或少会被“梦想”这个概念形塑,就好像在去往北极的路上,你会慢慢给自己加上厚重的羽绒外衣那样子;或是在亚马逊河流域住久了也会晒黑且变得不怕蚊虫。
然后我在老吉士餐厅和三个在上海的好朋友吃了一顿庆祝35岁生日的晚餐。朋友带来了一个插着“18”造形蜡烛的蛋糕,邻座的美国人不可置信兼狭带讥刺地笑说“18岁!”看吧,我们怎么能欺瞒自己,没有改变。
生日晚餐之后几周,我告诉一起晚餐的瑞士朋友,我觉得自己,好,老。刚过30岁的他强烈要求我不要像普通人一样天天喊老,因为那样子听起来又是一个cliche。我只好告诉他,我感受到了urgency,因为如果人的一生有七十年,那样我已过了一大半。接下来的一半人生,我要做什么呢?小时候我没有想到,一个人原来需要那么多个梦想啊。
Saturday, February 04, 2012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